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和《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相关规定,南京违章停车的处罚分为两种情况:现场违章停车处罚和非现场违章停车处罚。
现场违章停车处罚中,如果驾驶人在场并被交警指出违法行为,交警可以予以口头警告并令驾驶人立即驶离。如果驾驶人拒绝驶离并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交警会处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非现场违章停车处罚中,如果驾驶人不在场,交警部门会对停放的车辆进行罚款贴罚单,并对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车辆有权将其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具体的罚款金额会根据具体情况和当地的法规而定。建议您在发生交通事故或违章行为时,及时咨询当地交警部门以获取准确的处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