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级伤残标准的评定主要依据是《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14)。其中,关于骨折的评定标准如下:
1. 一节指骨断裂或者缺失; 2. 牙齿脱落一颗; 3. 骨折或者骨裂在四个以上部位; 4. 足弓结构部分破坏; 5. 骨盆骨折畸形愈合; 6. 脊柱骨折后遗小于30度的侧弯或者强直; 7. 脊柱内固定术后无功能障碍; 8. 肋骨骨折六根以上,或者肋骨部分缺失二根以上; 9. 肺破裂修补术后; 10. 心脏、大血管破裂修补术后; 11. 肝破裂修补术后; 12. 脾破裂修补术后; 13. 肾破裂修补术后; 14. 输尿管破裂修补术后; 15. 血管代替手术; 16. 双侧前臂缺失或丧失功能; 17. 双手拇指完全缺失; 18. 双中指完全缺失; 19. 双手除拇指外,其他三指缺失; 20. 双手功能丧失累计达百分之五十; 21. 一上肢腕关节以上缺失; 22. 一上肢腕关节以上丧失功能,累积达百分之五十; 23. 一下肢膝关节以上缺失; 24. 一下肢膝关节以上丧失功能,累积达百分之五十; 25. 全身瘢痕面积达到体表面积百分之十; 26. 面部瘢痕形成,宽度达0.3cm,长度达10cm,或者两侧瘢痕累计宽度达0.5cm; 27. 面部大量细小斑痕或色素沉着; 28. 头皮损伤瘢痕形成或者无毛发,面积达40cm²; 29. 颅骨缺损4cm²以上,遗留神经系统症状; 30. 颌面部骨及软组织缺损,8立方厘米以上。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评级结果还需要根据受伤者的实际情况和医生的专业判断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