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的《关于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的若干意见》,政策中明确规定:
1. 医师在批准的第一注册地点以外的其他医疗机构独立从事诊疗活动的行为称为多点执业。
2. 医师在批准的多点执业机构按照注册专业和规定范围进行执业,但不得从事手术、麻醉、护理、检测等需要专业技术操作的医疗活动。
3. 医师在多点执业期间,应遵守各执业地点的法律法规和诊疗规范,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4. 医师在多点执业期间,应接受第一注册地点的医疗服务监管和管理。
5. 医师在多点执业期间,应接受患者投诉和医疗纠纷的处理。
6. 医师在多点执业期间,应接受第一注册地点的业务培训和考核。
7. 医师在多点执业期间,应接受第一注册地点的医德医风和行业纪律管理。
8. 医师在多点执业期间,应接受第一注册地点的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和报销审核。
9. 医师在多点执业期间,应接受第一注册地点的药品耗材使用管理和监督。
因此,医师在多点执业时不能进行输液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