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的尾号限行政策主要针对的是机动车,而限行范围是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道路。根据规定,机动车在工作日7时至20时,禁止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
对于尾号限行的具体规定如下:
1. 星期一:限行尾号为1和6的机动车; 2. 星期二:限行尾号为2和7的机动车; 3. 星期三:限行尾号为3和8的机动车; 4. 星期四:限行尾号为4和9的机动车; 5. 星期五:限行尾号为5和0的机动车。
需要注意的是,以下机动车不受尾号限行措施限制:
1.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公共电汽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汽车)、邮政专用车、持有市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经市公安机关备案的校车、大中型客货车、专项作业车以及尾气排放达到环保部门要求的新能源汽车。
2. 悬挂新能源汽车号牌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
3. 已办理通行证的机动车。
4. 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各类行政执法车辆、道路应急救援车辆。
5. 车身喷涂统一标识的行政执行公务车辆。
6. 纯电动小客车(以可充电电池作为能源的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