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生交通事故时,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规定,保险公司将按照以下方式对受害者进行赔偿:
1. 人身伤亡赔偿:保险公司将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进行赔偿。赔偿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具体赔偿金额将根据受害者的实际损失和赔偿责任比例来确定。
2. 财产损失赔偿:保险公司将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受害人的财产损失进行赔偿。赔偿限额根据车辆类型和用途有所不同,一般范围为2000元至20000元。
3. 垫付抢救费用: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肇事车辆无法支付受害者的抢救费用,保险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先行垫付抢救费用,垫付金额最高不超过医疗费用赔偿限额。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赔偿金额和责任比例将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来判断。在被保险机动车一方负有事故责任的情形下,保险公司按照相应比例进行赔偿;在被保险机动车一方无事故责任的情形下,保险公司按照无责任赔偿限额进行赔偿。同时,保险公司有权向肇事者追偿其应承担的赔偿责任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