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拘役的期限,根据犯罪情节,一般情况下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对于二次醉驾的情况,法院会根据具体的案情和法律规定进行判决。一般来说,二次醉驾的行为社会危害性更大,可能会被判处更长的拘役期限或者更高的罚金数额。
此外,根据《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的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四)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五)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六)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七)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因此,二次醉驾的行为,除了会被判处拘役和罚金外,还可能面临更重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