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到库存车,一般不属于法律问题,更不适合起诉。库存车是指制造完成后长时间没有销售出去的汽车,这些车辆并不存在质量问题或者性能问题,只是由于各种原因没有及时售出。
如果你购买的库存车在购买时并未告知你,并且存在明显的质量问题或者其他影响你购车决定的问题,你可以向商家提出投诉和退款要求。如果商家拒绝处理或者处理不当,可以向消费者保护协会或工商部门进行投诉。
在中国,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所以,如果你的库存车属于上述规定的范围之外,你有权在购买后一定时间内退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