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1年6月1日起,在北京、天津、石家庄、成都等28个城市推行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化,电子驾驶证俗称“电子驾照”,是实体驾驶证件的补充。在驾驶证正常的情况下,驾驶人忘记携带纸质驾驶证,在路面被查处时,可以出示电子驾驶证。
电子驾照和纸质驾驶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绝大部分场景可以使用电子驾照代替纸质驾照。但在部分情况下,纸质驾驶证仍需携带,例如路面现场执法不满12分需扣留驾驶证的,当事人应当携带纸质驾驶证到公安交管部门接受处理;满12分需扣留驾驶证的,当事人应当携带纸质驾驶证到公安交管服务网点参加满分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