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是指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了逃避事故责任而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或者在报案后不履行笔录责任离开现场之后又折返,以及未报案的情况下将伤者送到医院但事后无故离开,或者给伤者及家属留下假的姓名、电话等行为。
此外,如果当事人在接受警察调查期间逃匿责任,或者不承认曾经发生的交通事故且不按协定赔偿医疗费用,即使有证据证明其事故责任,但仍强行逃避责任,也会被认定为肇事逃逸。
需要注意的是,认定肇事逃逸需要同时具备主客观两方面的条件,即当事人主观上具有逃离现场的故意,客观上有逃离现场的行为,二者缺一不可。如果当事人在发生事故后及时将被害人送往医院救治,离开医院是为了筹借医药费且此后还回到医院进行探望,并且在投案前与被害人家属一直保持沟通,则不能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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