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开始,必须是国四车才能上牌。即从二零一一年7月1日起,凡不符合国Ⅳ标准规定的轻型汽油车、单一气体燃料车及双用燃料车不可以销售和注册登记。2012年以后的车,都是国四排放标准。除了轻型的柴油车以外,《轻型汽车污染物质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国内Ⅲ、Ⅳ的阶段)》(GB18352.3-2005)中规定的其它车型,必须要按照国Ⅳ的标准来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