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人参与学习后,车管所应该在二十日内对其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知识考试。考试通过的,记分给予清除,归还机动车辆驾照。考试不过关的,再次参与学习和考试。拒不参与学习,也并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部门交通单位公告其机动车辆驾照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