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罚款不扣分的处理方法如下:
1、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2、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3、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