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内改用近光:
1、机动车在夜间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应当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
2、 夜间在没有照明条件的道路行车,当车速低于每小时30公里时,可使用近光灯;当车速高于每小时30公里时,可使用远光灯;
3、 夜间车辆通过照明条件好的路段,应使用近光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