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格第十条 申请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
2、有符合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和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要求的存储场地、拆解场地以及拆解设备;
3、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设施;
4、有相应的报废机动车拆解专业技术人员;
5、有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废弃物存储设施和处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