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眼拍照后的处理流程如下:
1、当事人需要同时出示违法车辆行驶和本人驾驶证;
2、车主携带违法车辆行驶证和身份证明,管理人携带行驶证和单位证明;
3、 受托人携带已确认违法行为的委托证明书、违法车辆行驶证、受托人身份证;
4、请当事人核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处罚决定书》各条款内容正确无误后在相应位置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