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三会车扣分标准如下:
1、 在会车前不按要求使用转向灯扣二十分。并且如果转向灯开启时间少于三秒钟扣十分;
2、在没有中心线或中心间隔设施的路段会车时,不按照要求减速右行且同其他车辆或行人没有保持安全距离,不合格;
3、在会车困难时不按要求让行,横向安全间距判断能力差,没有在规定时间和路段内完成会车。以上三种会车情况都按照不合格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