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报废办理手续如下:
1、单位或个人携报废车辆汽车行车证(或复印件)、交车人本人身份证到市金属回收总公司交车办理《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2、车主凭《报废汽车回收证明》、行车证、车牌照等到市车管所办理户籍注销登记;
3、凭《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到交通局、运管处办理养路费、营运费注销固定资产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