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牌注销后保留六个月。汽车报废保留车牌号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六个月内向车管所提出申请。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
2、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三年以上;
3、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