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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交通违章行为处理程序是什么?
- 来源:车爱网 2021-12-01 汽车
对违法行为人处200元(含)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适用简易程序。违法行为人违法后,应在收到交通管理部门开具的处罚决定书24小时后,十五天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罚款缴纳后,违法行为处理系统实现自动记分并解档。
对违法行为人处200元以上罚款、暂扣和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适用一般程序。
当事人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在交通警察指定的时间内到违法行为地道路交通管理部门接受调查。在调查过程中,当事人可对违法行为进行陈述和申辩,理由成立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采纳。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应当自处理之时起24小时内作出处罚决定。
当事人在接到处罚决定书24小时后,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如需扣证的,待扣证期间满后到处理违法岗取回证件。
(1)、违法行为人逾期不缴纳罚款的,将每日按罚款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超过三个月或连续两次不缴纳罚款的,对违法行为人记十二分,违法行为人拒不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学习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2)、违法行为人的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留十五天内,无正当理由不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吊销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