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错峰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对于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通过电子监控技术抓拍,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具体处罚如下:
1. 罚款100元:在杭州市区道路内,非浙A车牌的第一辆机动车在工作日限行时间内,在同一时间段内记一次交通违法行为,罚款100元。
2. 扣3分:如果同一辆车在同一天被记录两次以上(含两次)交通违法行为的,对车辆所属单位或个人进行一次、两次、三次交通违法的,分别扣3分、6分、9分。
请注意遵守相关规定,以免受到不必要的处罚。